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我國開始對廢礦物油無害化進行處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科技的日益發達,機械化程度愈來愈高,耗用的能源與資源也日益增多,隨之產生的廢礦物油也一年比一年增多,為了節約能源與資源,廢礦物油的回收和再生成為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近年來廢礦物油處理處置備受關注,國家政策的不斷加碼,使得廢礦物油再生市場發展可觀。然而,難以避免的非法利益鏈嚴重阻礙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的發展,技術上的滯后更是雪上加霜。規范廢礦物油再生市場、推動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的科學發展顯得尤為重要。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情況下,未來我國的廢礦物油是將被合法化監管及處置?還是通過非法手段處置處于市場處理能力不足的狀態?廢礦物油再生市場的背后喜憂參半。
廢礦物油再生行業政策迎利好,有望再拓市場新天地
礦物油是目前世界范圍內利用最廣泛的化工物質,但礦物質油經利用后產生的廢油如不妥善處理,將會對水體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危害動植物的生長和人類生存環境,廢礦物油已被國家列為優先管理的高危廢棄化學物。在環境意識日漸高漲的今天,廢礦物油的去向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問題。同時,生態文明建設及節能減排已成為舉國關注的大事,廢礦物油再生不僅是體現環境保護、更是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國家對廢礦物油的再生利用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出臺一系列政策及規范引導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的發展。2017年2月,發改委發布2017年第1號公告,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明確提出將廢礦物油再生利用列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在稅收政策、消費稅、所得稅等方面對廢礦物油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對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有一定的推動作用。史上最嚴環保法《新環保法》的出臺,加強了環境監管和處罰力度,并為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發展提供了嚴格的政策背景。此外,《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的出臺,表明未來動態監管逐步加強,危險廢物的管制也將更加規范化、嚴格化和精細化。監管趨嚴也將有利于廢礦物油再生市場的釋放。
政策的利好,是對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的極大鼓舞,更對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的市場有較大的推動作用,將帶動廢礦物油產業鏈的上下游,并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據E20研究院不完全統計,2015年我國的廢礦物油產生總量達到3001.79萬噸,但目前我國廢礦物油尚有2240萬噸尚未納入環保部門的統計范圍之內,大量的環境風險仍處于不可控狀態。2015年廢礦物油的處置量僅為1070萬噸,剩余近2000萬噸的廢礦物油是由無資質企業處置或直接排放,市場處理率嚴重不足。若處理能力與市場需求相匹配,廢礦物油再生行業將再創市場新天地。據E20研究研究預測,“十三五”期間廢礦物油再生將達到475億元的市場容量,廢礦物油再生行業市場前景廣闊。
廢礦物油再生市場有喜亦有悲,尚需國家標準進行規范
在廢礦物油再生行業政策不斷加碼及市場井噴式發展的同時,隨之而來的問題也一一浮出水面:
1、目前我國廢礦物油再生市場較為混亂,經營廢礦物油的企業眾多,但是大多并無經營許可證,缺少對廢礦物油收集、貯存、處理處置的各環節統一的規范指導,導致具有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不能收集到足夠的廢礦物油維系企業的正常運行。在無證收集單位的惡性競爭下,合法廢礦物油經營單位許可量利用率普遍較低,形成無奈的惡性循環。
2、技術的落后約束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發展,淘汰的工藝不僅對環境嚴重的二次污染,也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由于廢礦物油再生行業在我國起步晚導致技術研發相對落后,目前我國廢油回收、提純、循環利用率不足5%,技術的落后導致產品的價值低廉。
3、由于國家監管的漏洞,灰色通道較多。 “土煉油”非法利益鏈長期存在,形成了以產生單位-油販子-土煉油窩點-低端用戶的非法產業鏈,導致市場的不規范運行。
為解決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現存的問題,我國已發布《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及《廢礦物油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除對處理技術和環境管理提出要求外,并加強規范廢礦物油綜合利用生產的企業。但在廢礦物油再生行業繼續向前發展的道路上,急需加強對廢礦物油全產業鏈的監管及系統的制度進行規范。
——摘自中國固廢網